北京市衛生高級職稱評審的有關政策,歡迎大家跟帖補充。
北京市衛生局關于2007年度北京市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京衛人字[2007]47號
各區、縣衛生局,市屬局(總公司),局直屬單位,其他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事局關于2007年度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發[2007]33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市衛生系統的實際,現將2007年度北京市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需明確的幾點政策
(一)申報條件:按照《關于衛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發 [2002]101號)執行。
(二)關于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的要求,按照《關于貫徹人事部<關于完善做好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發[2007]31號)執行。
(三)關于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的要求,按照《北京市人事局關于職稱評聘程序調整有關政策的通知》(京人發[2003]37號)以及《關于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京人發[2000]111號)執行。
(四)關于對2007年城市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的要求,按照《關于城市醫生在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前到基層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京衛人字[2003]37號)和《關于城市醫生在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前到基層服務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京衛人字[2004]38號)精神,要求城市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之前必須到基層衛生單位累計工作服務1年(即晉升副主任醫師必須到基層農村服務40周或200個工作日,晉升主任醫師必須到基層農村服務36周或180個工作日)或到83個邊遠山區半山區鄉鎮基層衛生單位累計工作服務8個月。
按照《對口支援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實施方案》(京衛醫字[2007]45號)要求,各支援醫院臨床科室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醫務人員,每年必須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的服務。對無故拒絕到社區服務或沒有按時完成規定的每年下社區服務15天任務的人員,不能晉升職稱。對積極下社區并按要求圓滿完成任務并受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居民好評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職稱。
城市醫生到農村基層服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和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對于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核實,將嚴肅處理,兩年內取消其申報資格,并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五)關于對申報全科醫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要求,按《關于印發<北京市全科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評審暫行辦法>的通知》(京衛人字[2006]6號)執行。
(六)關于農村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要求,按《關于印發<北京市農村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辦法>的通知》(京衛人字[2006]9號)執行。
(七)關于對傳染病防治知識掌握的要求,根據2005年北京市衛生工作會議精神,首都所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都要學習掌握重點傳染性疾病防治知識,每人每年學習不得少于20個學時,在今年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答辯中,各專業答辯組將繼續考核申報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并作為職稱晉升和職務聘任的必備條件之一。
二、需說明的幾個問題
(一)關于對申報人員公示的要求,各單位須對申報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情況(如平均每年參加臨床工作的周數、承擔的技術工作及工作量、醫德醫風、論文、到農村或社區基層服務的時間和地點、繼續教育情況等)進行公示,時間一周。公示后由本單位推薦委員會進行推薦。在公示期間群眾舉報申報人有弄虛作假的,由單位推薦委員會責成有關部門或人員進行核查,一經核實,兩年內取消其申報資格。
(二)關于對論文的要求:按照人事部、衛生部的有關規定,晉升副主任醫師,應在擔任主治醫師工作期間,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論文(或著作),在專業期刊發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學術會議的大會上報告;晉升主任醫師,應在擔任副主任醫師工作期間,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論文(或著作),在國內外專業期刊上發表或在全國性、國際性學術會議的大會上報告。各單位推薦委員會負責對申報人提交論文的科學性、先進性和實用性進行審核。
(三)關于破格的要求:申報中醫、預防醫學、藥學、護理、醫學技術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未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申報條件,但業績突出的人員,經所在單位推薦委員會同意后,報市衛生局核準,可以破格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破格標準參照臨床醫學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條件執行。
(四)關于網上申報問題:為了使報名工作更加方便、準確、快捷,北京市申報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繼續實行計算機網絡申報與離線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申報人可登陸北京市衛生人員考評中心網站(www.bjwskp.org,www.bjwsrc.org)進行網上申報或下載離線錄入版(網上填報的內容必須準確、詳盡,并與報送的紙質材料一致),各單位人事部門認真審核申報人資料后,按規定時間報送市衛生人員考評中心。(詳見市衛生人員考評中心的有關通知)
三、答辯評審時間
擬定于10月份,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報送材料時間
區縣衛生局、市屬局(總公司)、各有關單位:8月20日—8月21日
直屬單位:8月22日—8月24日
五、報送的材料
(一)單位需報送的材料:
1、區縣衛生局提交區、縣職改(人事)部門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標或崗位職數證明;市屬局(總公司)提交職改(人事)部門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標或崗位職數證明(評聘分開工作試點單位除外)。中央等非本市所屬單位提交委托代評函。
2、申報人員的公示情況。
3、臨床科室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醫務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服務的書面證明(須注明時間、地點以及工作內容,并加蓋支援醫院、接受支援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其所在區縣衛生局的公章)。
(二)個人需報送的材料:
1、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表(申報表中評審委員會意見不再填寫)一份
2、西醫臨床醫學專業報送《推薦晉升西醫臨床醫學專業高級技術資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薦晉升西醫臨床醫學專業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工作業績群眾評議匯總表》各一份(市衛生人員考評中心統一印制)
西醫臨床醫學以外的專業報送上一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復印件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一份
3、申報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須提交執業醫師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一份
4、城市醫生申報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須提交“城市醫生到農村服務鑒定表”復印件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一份
5、答辯論文或代表作(必須為第一作者) 一式二份
6、按文件規定,需提交的其他論文或材料 一式一份
7、外語成績合格證復印件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一份
8、計算機考試合格證復印件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護理專業除外)一份
9、破格審批表一份
10、學歷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一份
11、現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一份
12、《傳染性疾病防治知識培訓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一份
六、報送地點
市衛生人員考評中心
地址:北三環中路37號,市血液中心院內
電話:82082627
附件:
關于對著作、論文、宣讀論文的解釋
一、著作:指取得ISBN統一書號,公開出版發行的本專業學術專著或譯著。著作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全書字數一般要求在10萬字以上;著作權要明晰,對于著作權不明晰的,必須進行著作權確認,先由出版社對整部著作字數、每章節的字數和作者進行分割,再由著作權人簽字確認,并進行公證。手冊類、論文匯編、診療常規等不在此列。
二、論文:指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性學術文章。論文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全文字數申報正高級一般不少于1500字,申報副高級不少于1000字;期刊必須標有CN(國內統一刊號)期刊號。增刊、特刊、專刊及電子網絡版發表不予認可;綜述、個案報道(指3例及以下報道)和譯文不予認可;在境外、港澳主辦的中文刊物以及繁體字印刷的刊物中發表的文章不予認可。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全國“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法取締相關非法期刊不予認可,具體名單(摘錄)可登陸北京衛生人才網查詢(www.bjwsrc.org)。
三、宣讀論文:指在省級以上學術大會宣讀,并在相應論文匯編上全文發表的本專業學術論文。凡宣讀論文必須提交論文宣讀證書、論文匯編等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