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公告(三)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和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衛生廳的安排,2012年度衛生專業中、初級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12年5月19、20、26、27日舉行。根據《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衛生廳關于做好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函(2011)481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我市各報名點應按照《莆田考點考務工作計劃表》安排,于2012年1月13日前完成本區域內考生的網上報名、現場確認、上報審核材料和信息上傳等工作。
二、報名條件:
㈠在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并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資格考試:
1.基本條件
⑴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⑵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2.報名參加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參加藥(技)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取得中專學歷;大專學歷的畢業生,須先參加士級資格考試。
⑵參加藥(護、技)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取得相應專業中專畢業,從事藥(護、技)士職務工作滿五年;
②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護、技)士職務工作滿二年;
③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的人員;
④研究生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者。
⑶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職務工作滿7年;
②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職務工作滿6年;
③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職務工作滿4年;
④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職務工作滿2年;
⑤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和學位的規定,是指經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和學位。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⑴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⑵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⑶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⑷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⑸醫德醫風考評延長1年期未達到的。
⑹市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㈢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按照就近原則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考試。
㈣按照《關于軍隊衛生人員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16號)要求,軍隊衛生人員由所在單位統一組織報名,報名確認安排在市級考點。
三、報名程序
㈠網上申報:2010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在網上填寫個人申報資料(個人相片必須按照規定上傳)。網上報名表中考區填寫“福建”,考點填寫“莆田”。
㈡所在單位審查:自行打印填寫好的《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查并蓋章(民營醫療機構等流動人員還須經檔案存放單位蓋章)。
㈢現場確認:考生攜帶報名時應提交的材料(含證明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各報名點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由各報名點自行確定,確認工作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㈣報名費繳納:通過現場確認的考生按規定繳納考試報名費用(中級每人每科70元,初級每人每科50元)。
四、現場確認。各報名點應于2012年1月12日前完成現場確認工作,《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工作人員填寫部分,現場審核人員應認真審核填寫并簽名,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意見欄要加蓋公章,考點審查意見、人事部門審查意見欄由報名點所在縣(區、管委會)審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人事部門和衛生部門公章;其余單位或人員由所在單位審核,市人事部門和衛生部門確認,民營醫療機構、門診、診所等報名人員要出具其人事檔案關系寄存在莆田范圍內的人才中心的證明。
考生進行現場確認時應提交的材料:近期小2寸彩色(白底)同版免冠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及單位)、《考試報名表》和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相關證件復印件及原件應隨《考試報名表》于2012年 1月12日前匯總上報市衛生局職改辦和市公務員局專技科審核。
五、確認地點:各縣(區)衛生行政部門市第一醫院、莆田學院附屬醫院和市衛生局行政服務中心等共設立8個報名點,各報名點負責對所屬人員的網上報名指導、現場確認工作;民營醫療機構、門診、診所、非衛生系統等在內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其主管機構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湄洲島和湄洲灣北岸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各自范圍內報名的考生,現場確認統一到市衛生局行政服務中心。
六、材料要求
㈠考生進行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復印件應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3、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白底)同版免冠照片2張(照片背后寫上姓名、單位,留在報名點);
4、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㈡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提交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印發的上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及復印件,報名時須填寫原檔案號。
㈢申報護理專業中級、初級(師)的人員,須提交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㈣申報中級、初級(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交衛生專業技術初級(師)、初級(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現工作崗位和上一級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須提交從事現工作崗位滿2年的聘書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提交本專業下一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㈤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試點單位,須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全科醫學中級的考生必須提交全科醫師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㈥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港、澳、臺考生,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在醫療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㈦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滿2年的醫師和護師,經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認定后,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報名時必須提交由縣、區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社區醫療機構許可證及考生本人的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或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七、其他說明
㈠2012年度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等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2 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㈡2012年度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考試的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如下:
1、人機對話考試時間(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9、20、26、27日 |
0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2、紙筆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9日 |
0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0日 |
0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㈢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專業資格證書。
㈣關于學歷的說明
1、1994年以前(含1994年)入學的衛生中等專業的畢業生(含非衛生行業中專學校),按省衛生廳、省教委《關于加強衛生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教育管理的聯合通知》(閩衛教[1994]216號),其畢業證書必須有省教育廳驗印,允許報名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1995年(含1995年)至1999年(含1999年)入學的我省衛生職業職工中專衛生專業畢業生,其畢業證書必須有省教育廳驗印方可報名。
3、根據省衛生廳、省教育廳《關于開辦在職衛技人員函授衛生中專學歷班的通知》(閩衛教[2000]147號)精神,2000年衛生職業職工中專和部分普通中專衛校招收的有職稱無學歷人員,其畢業證書有省或市教育主管部門驗印并且其名單有在招生花名冊中備案的方可報名。
4、2002年以前(不含2002年)所有普通中專衛校的學歷,其畢業證書上必須有省教育廳的驗印方可報名。2002年以后(含2002年)入學的普通中專衛校的學生,其學歷按照省衛生廳《關于公布福建省具有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資格的中專衛校及專業的通知》(閩衛科教[2002]96號)規定,符合衛生部規定條件的方可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資格的考試。
5、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普通中專衛校畢業證書上的鋼印由地市教育局驗印。
6、省外高、中等成人醫學院校畢業生須有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高校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學位),報考時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7、成人高等醫學教育(醫學遠程教育)的學歷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成人高等醫學教育管理的通知》(閩教高[2008]23號)文件規定執行。
八、準考證打印
自2012年4月20日起,考生可自行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ncan.com)打印準考證(A4紙),準考證打印截止時間為5月27日
九、考試成績查詢辦法在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成績單和資格證書領取通知將及時在莆田衛生信息網(www.ptws.gov.cn)人事管理欄中公布,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各報名點應將考試有關信息廣泛宣傳,認真組織考生報名,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報名指導和現場確認,避免出現漏報、錯報,確保考試順利進行。各報名點要嚴格按照《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規則》(衛考辦發[2003]4號)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的要求,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落實責任制,切實把關報名關,做好保密工作,確保整個報名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1、《2012年度莆田考點考務工作計劃安排表》
2、《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doc
工 作 內 容 |
工 作 時 間 |
網上報名 |
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8日 |
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
2012年1月4日—2012年1月12日 |
考點審核考生報名資格 |
2012年1月12日—1月19日 |
仙游縣資格審核時間 |
2012年1月16日上午 |
荔城區資格審核時間 |
2012年1月16日下午 |
城廂區資格審核時間 |
2012年1月13日下午 |
涵江區資格審核時間 |
2012年1月17日上午 |
秀嶼區資格審核時間 |
2012年1月13日上午 |
莆田市第一醫院 |
2012年1月12日上午 |
莆田學院附屬醫院 |
2012年1月12日下午 |
考區審核考生報名資格 |
2012年2月20日—3月5日 |
考點編排考場試室、安排考生座位 |
2012年3月6日—3月13日 |
考區審核各考點考場安排 |
2012年3月14日—3月20日 |
登記、審核考生報考專業和科目修改情況 |
2012年3月15日之前 |
準考證網上打印功能開放 |
2012年4月20日—5月27日 |
考區接卷信息、考辦設置上報 |
2012年4月20日前 |
試卷交接 |
2012年5月8日—5月18日 |
考試實施 |
2012年5月19、20、26、27日 |
衛生部人才中心回收答題卡 |
2012年5月22日起 |
考區上報數據修正信息 |
2012年6月10日前 |
考區、考點進行違紀違規信息錄入 并上報正式文件 |
2012年6月15日之前 |
考區上傳《考試物品銷毀記錄單》 |
2012年6月20日前 |
網上成績發布 |
考后兩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