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衛生考試中心
關于組織2014年度全省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專業能力考試的通知
各市衛生局、委直各單位,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批轉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4年度全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4〕80 號)文件精神,我省衛生系列的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實行考評結合,所有申報參評人員均須參加全省2014年度統一組織的相應專業能力考試。現將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
2014年度全省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專業能力考試,擬定于2014年10月18、19日進行,考場設在太原市,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范圍及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需符合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批轉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4年度全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4〕80 號)晉升資格條件,方可申報相應專業和級別的專業能力考試。
三、考試內容:
1、考試范圍:考試范圍為申報人員所報專業要求的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技能,不指定考試用書。
2、考試專業:考試專業為112個,見《2014年山西省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專業能力考試專業設置一覽表》(附件1)。報考專業與申報評審專業應當一致。
3、考試形式:考試采取人機對話形式,考生通過計算機操作完成整個答題過程?荚囶}型為客觀題,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和系列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
四、考試組織實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委托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組織實施。
五、考試費用:不另收費用,考試費用包括在評審費用內。考試未達當年劃定的合格或破格晉升標準,評審費用不予部分或全部退還,次年也不可免費參加考試、評審。
六、考試效用:專業能力考試是考評結合中的一項程序,考試成績須達到正、副高分別確定的合格標準線,其中破格晉升者須達到優秀,方可參加答辯評審。考試成績當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