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確定2011年度衛生技術專業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合格標準的函
青人社廳函〔2011〕541號
省衛生廳:
經研究,確定我省2011年衛生技術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合格標準(含藏醫)為:
正高:西寧地區50分;西寧三縣及其它地區45分。
副高:西寧地區50分;西寧三縣、海東地區、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黃南州同仁縣和尖扎縣45分;青南地區40分。
此復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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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確定2011年度衛生技術專業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合格標準的函
青人社廳函〔2011〕541號
省衛生廳:
經研究,確定我省2011年衛生技術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合格標準(含藏醫)為:
正高:西寧地區50分;西寧三縣及其它地區45分。
副高:西寧地區50分;西寧三縣、海東地區、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黃南州同仁縣和尖扎縣45分;青南地區40分。
此復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