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對象和條件:
凡申報評審2011年度自治區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及未列入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的部分衛生專業人員,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試行)》(新人辦發〔2008〕75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牧區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試行)》(新人發〔2006〕37號)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參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廳文件關于做好2011年度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新衛考發[201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