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廣州考點現場確認需攜帶的證件及材料(供參考)
一、一般事項
1. 考生網上報名結束后,將打印出來的《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下簡稱“申報表”)、各種證件、材料(見下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均要求A4紙格式,一式一份)交由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單位著重審核考生證件的真實性、復印件是否與原件相符、考生是否達到報考資格條件、材料是否完整等。審核通過后,審核人員須在申報表上簽名,并加具單位意見及加蓋公章。所有復印件均要求審核人員在上面注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2. 考生攜帶報名表、所需的證件、材料的原件(醫療機構許可證、診療科目核定表提供加蓋審核公章的復印件即可)及經審核過的復印件(報名表及復印件按下表所列順序裝訂成冊)到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報名點審核通過后將原件退回考生本人。對于未達到上面第1點所述要求的材料,報名點有權將其視為不完整材料而拒絕受理;對于難以確認真實性、有效性的證書及材料,報名點有權要求考生出示有關鑒定證明。
3. 請單位及考生切勿在報名材料上弄虛作假,或掛靠單位報名。根據人事部頒發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對于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考生,將給予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資格考試的處理;對于在報考中弄虛作假或讓考生掛靠報名的單位,一經查證,將視其嚴重程度取消該單位2年以內的考試報名資格。
4. 關于學歷鑒定的規定:根據省衛生廳的規定,凡我省戶籍跨省取得醫學類中等學歷的畢業生在我省報名參加執業資格考試,須提供其畢業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有效學歷的鑒定材料和經我省計劃、教育招生部門同意下達的招生計劃復印件;對于原為外省戶籍,并持有外省中專醫學專業學歷,現在我省就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其畢業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有效學歷的鑒定證明材料。上述報考人員也可以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廣州市農林下路72號)出具的有效學歷證書的鑒定證明。大專以上學歷、且無法查檔的考生,單位或報考機構審核時可要求考生出具“學信網”查詢結果。
二、報考各級別、各專業類別所需提供的材料
1. 初級(士)專業(專業代碼:101~111)
報考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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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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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
審核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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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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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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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證書
鑒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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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核定表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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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考試 成績單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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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
證明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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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頁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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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士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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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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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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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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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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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規定范圍的必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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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醫療機構考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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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歷史考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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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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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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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需按上表先后順序裝訂成冊。
初級(士)注釋 :
①報考資格審核表即附件5。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并由相應單位核實蓋章。如因前工作單位在外地或其他原因無法蓋章者,需提供相應單位的聘用合同書(復印件),合同書須包含考生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單位從事何種工作等信息,否則無效。
②根據文件規定,報名人員必須是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藥學、護理和其他衛生技術專業人作的人員。因此在社會醫療機構、學校或公司醫務室、幼兒園等單位工作的考生,須提供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有效期內醫療機構許可證及診療科目核定表復印件(須經該機構加具審核公章有效),未能提供者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報考的專業必須在核定的診療科目范圍內。
③如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證明復印件,如曾用名證明、聘用合同或用于說明考生學歷、資歷的其它佐證材料,均附于此位置。
④提交大一寸彩色免冠白底相片兩張(與網上報名照片同底)并粘貼于相片頁,用以制作資格證,該相片頁(附件4)可從網上下載或按此格式自制。
2. 初級(師)考試專業(專業代碼:201~215)
報考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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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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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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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
審核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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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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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證復印件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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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證書
鑒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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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級
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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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證、注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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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核定表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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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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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
證明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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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頁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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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中醫護理學(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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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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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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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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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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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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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有 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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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注釋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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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注釋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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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醫療機構考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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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歷史考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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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者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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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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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級
其它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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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 20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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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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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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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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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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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有 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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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注釋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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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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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醫療機構考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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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歷史考生
需提供
|
必要者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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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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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按上表先后順序裝訂成冊。
初級(師)注釋 :
①報考資格審核表即附件5。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并由相應單位核實蓋章。如因前工作單位在外地或其他原因無法蓋章者,需提供相應單位的聘用合同書(復印件),合同書須包含考生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單位從事何種工作等信息,否則視為無效。
②提交繼續教育學歷的,必須同時提交初始學歷(中專以上學歷);有學位證的亦須同時提交。
③中專學歷報考師級資格必須提供士級資格證。符合以下兩種情況之一者可不提供士級資格證:大專畢業,見習1年期滿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者,可不提交士級資格證而直接申報師級,但《資格審核表》中能證明參加工作達3年以上;本科以上學歷符合報考條件的可以直接報考師級。
④報考護理學師級專業的必須提供護士執業證書復印件,執業證書上的執業信息(含執業地點及變更后執業地點)必須復印完整。
⑤在社會醫療機構、學校或公司醫務室、幼兒園等單位工作的考生,須提供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診療科目核定表復印件(經該機構加具審核公章),未能提供者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報考的專業必須在核定的診療科目范圍內。
⑥如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證明復印件,如曾用名證明、聘用合同或用于說明考生學歷、資歷的其它佐證材料,均附于此位置。
⑦提交大一寸彩色免冠白底相片兩張(與網上報名照片同底)并粘貼于相片頁,用以制作資格證,該相片頁(附件4)可從網上下載或按此格式自制。
3. 中級考試專業(專業代碼:301~391)
報考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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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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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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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審核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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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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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證復印件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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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證書鑒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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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級資格證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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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證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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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書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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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培訓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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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核定表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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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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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
證明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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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頁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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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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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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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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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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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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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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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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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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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學歷考生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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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注釋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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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醫療機構考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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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歷史考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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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者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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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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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醫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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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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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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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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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參照有關規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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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學歷考生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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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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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醫療機構考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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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歷史考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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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者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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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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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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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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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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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有關規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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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學歷考生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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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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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醫療機構考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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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歷史考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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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者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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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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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醫技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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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367
37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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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參照有關規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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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學歷考生須提供
|
×
|
社會醫療機構考生需提供
|
2012年度
歷史考生需提供
|
必要者
提供
|
√
|
*材料需按上表所列順序裝訂成冊。
特別說明:1. 凡報考全科醫學(中)、全科醫學(中醫類)而執業范圍不是“全科醫學”者,以及報考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生,除按要求提供上述的材料外,另須提供廣東省全科醫師(社區護理)上崗證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證明。
2. 因工作崗位變動,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其從事現崗位工作須滿2年,并提供單位轉崗證明。
中級注釋:
①報考資格審核表即附件5。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并由相應單位核實蓋章。如因前工作單位在外地或其他原因無法蓋章者,需提供相應單位的聘用合同書(復印件),合同書須包含考生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單位從事何種工作等信息,否則視為無效。
②本科以上同時具備畢業證和學位證者須兩證同時提供,持繼續教育學歷者須將初始學歷(中專以上)一并提交。
③除博士學歷外,其余學歷的考生申報中級均須提供師級資格證書。通過全國醫師資格考試取得的醫師資格證可作為師級資格證的有效證明。
④報考臨床醫師類專業的,要求提供臨床類別醫師資格證及執業證;報考預防醫學專業的,要求提供公共衛生類醫師資格證及執業證,兩證均要求將相片頁及個人信息、注冊信息等內容復印完整,執業證的執業地點、執業范圍分別要與現工作單位、申報專業相一致;報考護理學中級專業的必須提供護士執業證書復印件,執業證書上的執業信息(含執業地點及變更后執業地點)必須復印完整。
⑤中專學歷報考中級資格者,必須提供自取得師級資格以來至2012年底止累計達7年以上的在該級別的單位聘書(復印件),未提供聘書或聘書年限累計不足7年者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
⑥根據規定,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才能報考中級資格。在區級(二甲)以上但又未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院工作的醫師,須提供由區衛生局以上科教部門出示相關的免考證明。
⑦在社會醫療機構、學校或公司醫務室、幼兒園等單位工作的考生,須提供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診療科目核定表復印件(經該機構加具審核公章),未能提供者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報考的專業必須在核定的診療科目范圍內。
⑧如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證明復印件,如曾用名證明、聘用合同或用于說明考生學歷、資歷的其它佐證材料,均附于此位置。
⑨提交大一寸彩色免冠白底相片兩張(與網上報名照片同底)并粘貼于相片頁,用以制作資格證,該相片頁(附件4)可從網上下載或按此格式自制。
廣州衛生技術資格考試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
詳情:廣州考點2013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計劃的公告
匯總:廣東省各考點2103年衛生資格考試報名、現場確認信息匯總
報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