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
關于做好我市2013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報名點、各有關單位及考生:
根據全國執業護士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辦發〔2013〕1號)、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印發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3〕17號)和廣東省衛生廳有關通知的精神,為做好本考點的報考工作,現將本考點報名工作計劃通告如下:
為確保我市2013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順利進行,現將《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委辦發〔2013〕1號)(詳見附件1)和《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印發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3〕17號)(詳見附件2)轉發給你們,并將我市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考試由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進行政策指導和監督。具體考務工作由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承擔。
二、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與時間按照《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印發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3〕17號)執行。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2月25日為網上報名時間,考生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預報名;2013年1月31日至2013年2月28日為網上報名確認工作時間。我市網上報名考生現場確認安排如下:
。ㄒ唬┓謩e在福田、羅湖、鹽田、南山區衛生人口計生局,寶安、龍崗區衛生局,光明、坪山、龍華新區公共事業局,大鵬新區社會建設局設立報名點,受理各區屬醫療衛生單位和區屬人口計生單位的網上報名考生確認材料。
。ǘ┦行l生和人口計生委直屬單位均設立報名點,由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確認本單位的考生信息。
(三)其他醫療機構(包括社會醫療機構各醫院、門診部、診所、醫務室和民政、公安、司法、軍隊等其他系統所辦醫療機構及駐深醫療機構等)的網上報名考生確認材料由各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項
。ㄒ唬┥暾垐罂既藛T為在校應屆畢業生的,應由學校出具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及其它證明材料,到學校所在地的報名點辦理集體報名手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應注明申請報考人員入學時間、(擬)畢業時間、學制、學歷、所學專業、參加護理臨床實習情況。
。ǘ┥暾垐罂既藛T為非應屆畢業生的,可到本人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點報名,也可以選擇到人事檔案所在地報名點報名。
。ㄈ┰2008年5月12日《護士條例》頒布實施之前,已經入學注冊、學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學校學生,按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規定,如期完成培養過程,并經過8個月以上護理(助產)臨床實習,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可以作為報名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的學歷依據。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學的、學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學歷,不再作為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的學歷依據。
四、現場確認須知
(一)現場確認時所需攜帶材料:①網上錄入信息后打印的《報名申請表》(須加蓋工作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意見及公章);②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③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書、學歷鑒定證明(如須提供者)原件及復印件(持省外中專學歷報考的需提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驗證證明);④報名所須提供的其它材料(工作證明及其它證明)。⑤相片頁,粘貼近半年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證件相片3張。
。ǘ┥暾埲藶樵谛獙卯厴I生的,應取得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該證明內容應包括該生入學時間、(擬)畢業時間、學制、學歷、所學專業、參加護理臨床實習情況等。
(三)報名點工作人員在審核考生證件原件后,將原件退回給考生本人,留下復印件(須蓋審核章);在確認考生報名信息后,必須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并由考生本人確認簽字,將確認單附在考生報考材料后面一起裝訂。
。ㄋ模┛紕铡⒖荚囐M:因上級部門擬調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費用,暫未明確收費標準,待上級公布標準后再及時通知報名點;另我省統一不實行網上收費,收費方式為現場報名時繳納。
五、深圳考點審核考生報名資料安排
。ㄒ唬└鲌竺c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本報名點工作計劃。請考生及時完成現場確認工作,逾期未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考生,其網上的預報名將視為無效報名。
。ǘ┥钲诼殬I技術學院設立單獨報名點,負責本校應屆畢業生的報名確認工作。
。ㄈ2013年3月1日各報名點提交本報名點確認通過的考生材料(包括考生簽名的確認單)到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進行審核。
所有報考材料應一次性提交。另將所有考生報考信息導出EXCEL表格,并打印出來,報考材料按此表格順序排列好上報。
六、考生現場確認并經考區審核通過后的事項
(一)自2013年4月28日至5月18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并按期參加考試;
。ǘ┛己45個工作日內將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屆時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查詢;
(三)考生成績單及資格證由各報名點負責分發。
七、對于考試工作有關的問題和建議,可與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755-25162320。
請考生留意查詢以下各網站信息公告
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
市衛生和人口計生委:www.szhpfpc.gov.cn
市醫學繼續教育中心:www.smec.gov.cn
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