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3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 《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它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報名參加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四)申報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1.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意見的通知》(瓊府[2008]84號)及《海南省衛生廳關于加強城市衛生技術人員晉升前到幾成定期服務工作的通知》(瓊衛人[2006]22號)文件精神,須達到縣級及縣以下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定期服務工作,服務時間累計達到一年。
2.外語與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詳情:海南省2013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報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