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衛生局關于2011年護士執業首次注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區衛生局、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駐市相關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條例》、衛生部《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和《河北省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規定》,現將護士注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縣、區衛生局、醫療機構負責轄區內護士注冊人員資格審核、信息錄入工作。錄入信息時特別強調, 2008年5月以前考試通過的人員, 請在 “護士首次注冊” 模塊中進行錄入操作; 2008年10月以后(含2009年、2010年、2011年)考試成績通過人員在“通過資格考試的護士首次注冊” 模塊中進行錄入。需要說明的是:護士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有效期三年,超期者需經承德市中心醫院進行培訓考核三個月后方可辦理。
2、各級醫療機構及個人在上報護士注冊資料時,需提交與醫療機構簽署的“承諾書”及注冊人員名單。個體診所現在崗位護士超過3人(含3人)以上編制的護士,不再受理注冊手續,編制沒有超過所轄縣、區衛生局規劃的個體診所可以按照要求進行注冊,但需提供保證書,并由所轄縣、衛生局出具“承諾證明”。除公立醫院由醫院法定表(或委托人[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書])簽名外,所有民營醫院、社區服務站、診所醫療機構負責人簽名,保證護士注冊人員必須是本單位在職護士,并由縣區衛生局主管局長簽名。除公立醫院外,民營醫院、社區衛生服務站、個體診所、村衛生所、企業醫療機構還需提交醫療機構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縮印A4紙)。
二、首次注冊
(一)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3、通過衛生部組織的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4、符合下列健康標準:無精神病史;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二)首次注冊需要提交資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一式2份;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上);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手冊(原件及復印件)(注:在縣級中醫院實習者,需提供省衛生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教育廳批準的護理專業學生實習醫院名錄。我市縣級中醫院一所:承德縣中醫院院。在其他縣級中醫院實習無效,需重新到縣級二甲以上醫院實習滿8個月后方可辦理注冊手續);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從事護理工作證明;
6、執業機構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
7、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小1.5寸照片1張(與《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健康體檢表》照片為同一底片)。
提交的材料統一用A4紙、復印件按順序裝訂(身份證、學歷證書、臨床實習證明、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考試成績單、聘任證明、體檢表、醫療機構許可證)。各種表格用黑碳素鋼筆、簽字筆填寫,不得漏項。網上下載表格不得改變式樣和規格,要求雙面打印。
首次注冊資料于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上報至市衛生局考務中心。
市衛生局考務中心咨詢電話:2153123 聯系人:張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