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菏人社〔2011〕342號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市直各部門(單位),中央及省駐菏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110號)、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1〕170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衛生廳《關于2012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1〕878號)要求,現將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專業設置
(一)考試時間
2012年度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為204、374)等65個專業的 “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2個專業的4個科目考試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其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基礎知識 |
5月19、20、
26、27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基礎知識 |
5月19、20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9:00-11:0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詳見附件1。
(二)成績管理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2011年度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2012年度報考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因檔案號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2011年、2012年的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流入地考試機構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報名條件詳見附件2)。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魯發〔2003〕3號)的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報名參加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四)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五)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執行。
(六)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另行通知。
三、報名方式
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一律采用網上報名。考生可自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8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或菏澤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hzrsks.gov.cn已與中國衛生人才網鏈接)進行報名。所有報名考生須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并下載打印《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各地各報名點務必提醒考生注意正確填報專業代碼,以防耽誤考生的正常考試。
四、資格審核及確認
資格審查工作由人社部門會同衛生部門共同進行。考生在網上下載打印的《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經單位審核并簽字、蓋章后,按屬地化管理原則,縣區考生由單位統一到本縣區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初審和繳費手續,市直及中央、省駐菏單位考生由單位主管部門(在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的考生,由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資格初審和繳費手續。
各縣區于2012年1月10日至12日(具體時間見附表3),市直及中央、省駐菏單位于2012年1月6日至9日,集中到市人事考試中心指定確認地點(菏澤市府東路155號,菏澤市轉業軍官培訓中心門口—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大廳),現場辦理確認、繳費手續。
確認和審核時應提供證件原件及有效證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2、單位簽字、蓋章后的《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3、考生本人畢業證或學位證書;
4、報考中級資格的還須提供本人初級資格證書或執業醫師證書;
5、相關準入資格證書:申報醫師類考試的須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申報初級護理師及中級護理類考試的須提交護士資格證書;
6、跨系列、類別、專業報考人員須提交轉入崗位的有關證明;
7、按照申報條件(附件2)中第(四)項第三條有關規定申報人員,必須提交與社區衛生機構簽訂的《聘用合同》;
8、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考生須提供上一年度考試成績單;
9、民營醫療機構中的申報人員須提供所在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許可證》。
各縣區、市直有關單位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把審查、審核關,并按規定簽署意見,加蓋印章等,務必于規定時間內將考生報考資格全部審查完畢,以確保衛生考試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考生應在2012年1月10日-30日及時查詢報考狀態,有報錯專業和科目的,須于2012年2月1日-21日提出修改申請(咨詢電話:5310309)。
五、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1〕2043號)文件規定,初級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中級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
六、準考證打印
報名成功的考生務必于2012年4月20日—5月27日,直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
七、考試組織實施
(一)各縣區、市直有關單位要采取各種措施、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將確認地點的設立情況、報名時間和要求等及時通知廣大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嚴格按照《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表》(附件4)完成有關考務工作。
(二)各縣區、市直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各項考務規定,加大對《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等有關政策的宣傳執行力度,嚴肅考風考紀。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材料(包括上傳他人照片,錄入他人身份證號碼)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全省通報。
(三)在以往各項人事考試中,違紀而未滿禁考期的考生,不得報考。
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市直各部門(單位)中央及省駐菏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嚴格按照全省統一部署,認真組織好報名工作,為考生提供優質服務。
附件:
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doc
2、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doc
3、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確認時間安排表.doc
4、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表.doc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根據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有關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凡符合下列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
一、衛生初級(士) 藥、技士
1、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2、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二、衛生初級(師:藥、護、技)
1、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受聘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衛生類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4、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三、衛生中級(醫、藥、護、技)
(一) 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除具備上述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四、學歷、工作年限的規定
1、凡報名參加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人員,其學歷取得的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
2、符合申報條件的2011年度應屆畢業生可以申報參加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3、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本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資格確認時間 |
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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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縣、成武、單縣、開發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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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區、定陶、巨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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鄆城、鄄城、東明 |
工 作 內 容 |
工 作 時 間 |
網上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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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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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狀態查詢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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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審核考生報考專業和科目修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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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考證網上打印功能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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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實施 |
2012年5月19、20、26、27日 |
各縣區及市直相關單位上報考生修正數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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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成績發布 |
考后兩個月內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