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區衛生局關于做好2012年度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街衛生院、分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區直各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湖北省貫徹<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實施辦法的通知》(鄂衛發[2008]68號)精神,以及《省衛生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11年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通知》(鄂衛辦通[2011]114號)文件的要求,區衛生局為做好2012年度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注冊人員條件
(一)在2012年5月護理專業初級(士)考試中,成績合格者;
(二)在我區內醫療衛生單位執業的;
(三)符合《湖北省貫徹<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實施辦法》第四、第五條規定的要求。
二、 提交審核材料
(一)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2份;
(二) 申請人第二代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頁紙上);
(三)申請人除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外,專科以上學歷需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學歷查詢結果,中專學歷需同時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網學歷查詢證明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
(四)臨床實習證明(即實習手冊)原件及復印件,必須與申請人學歷證書的時間和學校名稱一致,臨床實習證明與學歷信息不一致的,不予注冊。
(五)2012年考試合格的考生申請護士注冊時,需提交成績單及《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考生成績單不能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成績證明。2010年及以前的考試合格的考生提交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單作為成績證明。
(六)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必須是《湖北省護士執業注冊體格檢查表》;
(七)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加蓋醫院公章);
(八)《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加蓋醫院公章);
(九)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1張;
以上材料統一使用A4紙打印復印。
三、辦理時限
2012護士首次注冊集中辦理時間為2012年10月22至2012年11月10日。
四、其它事項
(一)未在此次集中時間辦理首次注冊的護士必須我局接到省廳通知后才能再次辦理,其他時間我局不再受理護士首次注冊。
(二)本轄區內護士變更受理時間改為每月1至10日受理,其他時間不受理護士變更。護士跨區變更材料直接報送市衛生局窗口受理。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