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衛生局2013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須知
一、報考時間、考試時間及準考證打印時間
報考時間: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網上報名;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月22日現場資格確認。
考試時間:
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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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知識 |
5月18、19、 25、26日 |
8:30 —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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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 |
14:0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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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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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知識 |
5月18日 |
9:00 —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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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 |
5月19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時間安排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3年4月25日至5月26日,考生可直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
二、報考條件和相關要求
(一)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見衛人發〔2000〕462號文件)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見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中的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報名參加2013年度各類別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三)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應屆畢業生(即2012年畢業者),可根據學歷不同報名參加2013年度相應級別的初級(士或師)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專業為《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代碼為101至215之間的專業)。
(四)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即附件1中專業代碼為301、302、373的專業)的考試。
(五)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科目的成績按報考專業繼續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且其考試成績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六)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含)至365(含)專業的人員,應具有與報考專業執業類別一致的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該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對現崗位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準入資格證明文件,不能跨執業類別報考。
(七)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就近原則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時間的證明。
(八)申報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須提交下列證件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
2.《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見附件4);
3.《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見附件5,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1寸照片1張,2寸照片1張),登記表照片欄貼1張1寸照片,2寸照片將上端1/3貼于申報表頂端空白處;
5.畢業證或學位證書;
6.報考中級資格還須提供初級資格證書,報考專業代碼為301(含)至365(含)專業的考生還須提供與報考專業執業類別一致的執業醫師證書。
以上申報表格各欄目內容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印章,證件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單純復印件無效)。報名點在接受報名時,須認真審核有關證件,并收集以上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6〕52號)精神,省職改辦在報名和考試合格發證前進行相應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考試;考試合格人員,考后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也不予發放資格證書。
三、網上報名操作方法與程序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須在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直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網址:http://www.21wecan.com)→點擊“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點擊“個人報名入口”→點擊“注冊”按鈕進行用戶注冊→注冊完成后點擊“報考”進行報名信息錄入(信息要求準確完整)→進行照片上傳→錄入完成后點擊“提交”按鈕→檢查填寫信息無誤后點擊“打印”按鈕打印《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份(如有錯誤點擊“返回”,修改錯誤信息后,重新打印)→填寫《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粘貼照片,兩份表格一并交單位審核并蓋章。
(二)現場資格確認
報考人員持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的《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打印的申報表內容要求與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最終修改的信息一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及相關證件材料到所在地報名點現場資格確認、審核報考資格、繳費、交表。
(三)注意事項
1、考生進行報名信息錄入時均須上傳照片,否則無法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2、歷史考生須在《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指定位置填寫本人檔案號和上年度報考專業及代碼。
3、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正確選擇進行現場確認的考點名稱。
四、 2011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確認時間安排表
時 間 |
單 位 |
元月14日 |
市疾控中心、市衛生監督所、市口腔醫院、 市中心血站、市六醫院、仁和醫院、法檢醫院、民營醫療機構 |
元月15日 |
湘鋼職工醫院、江南職工醫院、江麓職工醫院、湘機職工醫院、湘鶴醫院、法檢醫院 |
元月16日 |
市一醫院、市三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五醫院、岳塘區衛生局 |
元月17日 |
市二醫院、市中醫院、韶山醫院、雨湖區衛生局、韶山市衛生局 |
元月18日 |
湘潭市中心醫院 |
元月21日 |
湘鄉市衛生局 |
元月22日 |
湘潭縣衛生局 |
注意事項:在此安排表沒有注明的單位,請到屬地的縣(市、區)衛生局報考,市衛生局不對單個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星期六、星期天正常休息。
湘潭市衛生局
2013年1月10日
報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