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滿足病人護理需要原則 病人的護理需要,是編設護理人員數量與結構的主要依據,同時還要根據醫院的類型、等級、規模、科室設置等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慮。
2.合理結構原則 合理編設護理人員,主要體現在護士群體的結構比例,包括從事行政管理、教學科研與臨床護理人員的比例,不同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的比例。
3.優化組合原則 對護理人員進行優化、合理組合,使不同年齡階段、個性、特長的護理人員充分發揮個人潛能,做到各盡所長、優勢互補。
4.經濟效能原則 護理管理者在編設和使用護理人員時,應在保證優質、高效的基礎上減少人力成本的投入。
5.動態調整原則 護理人員的編設應不斷吸引具有新觀念、新知識、新技術的護理人員,并在用人的同時加強對護理人員的規范化培訓和繼續教育,以適應醫院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