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關于開展2011年度護士執業首次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護士條例》、《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和《江西省護士執業注冊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將在全縣開展2011年度護士執業首次注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范圍
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條例》的規定,在我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護理崗位從事護理工作的護士。
二、 注冊條件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不包括函授、電大、自考、成人考試等專業教育方式學習的護理、助產專業人員;
(三)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衛生部《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健康標準。
2008年5月12日《護士條例》施行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取得護士執業證書或者護理專業技術職稱、從事護理活動的人員,經省衛生廳審核合格,換領護士執業證書。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紙上);
(三)畢業證書及網上學籍查詢結果;
(四)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五)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六)醫療機構臨床實習的有效證明;
(七)醫療機構擬聘用在護士崗位的有效證明(簽約合同等);
(八)近期兩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張(同一底版,《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健康體檢表》、《護士執業證書》各1張。其中,用于《護士執業證書》的照片背面需填寫好申請人的姓名,并統一粘貼在《上饒市2011年度護士執業首次注冊相片匯總表》指定位置上;
通過護士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未提出注冊申請的,除提交以上1-8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教學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實踐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四、時間安排
此次注冊工作于2011年10月30日開始至11月20日。
五、幾點要求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健康體檢表》和《醫療機構臨床實習的有效證明》(樣表)等相關表格由各醫療衛生機構從上饒市衛生局網站行政服務科欄下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或打印,文字要求簡練、清楚,不得漏項。醫療衛生機構負責本機構護士集體申請注冊工作,申請人所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護理部負責人應在《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上簽署審核意見。
聯系人:黃紅寶 聯系電話:6219023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