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衛生廳關于為2012年護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頒發護士執業證書的通知
陜衛醫發〔2012〕412號
各設區市衛生局,楊凌示范區社會事業局、韓城市衛生局,廳直(管)各醫療機構:
2012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已經公布。經研究,定于12月開始為在我省考試成績合格考生辦理護士執業證書及首次注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擬辦證注冊人員需要提供的材料:
1、《護士執業證書申領表》(原件2份);
2、護理專業初(士)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
3、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取得的相應學歷證書(原件);
4、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張;
6、擬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婦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原件);
7、醫療單位臨床實踐證明和業務技術考核合格證明(原件);
8、醫療機構聘用在護士崗位的有效證明(原件)。
1—6項由申請人向所在醫療機構提交,7—8項可由醫療機構統一出具。
二、辦證注冊流程:
2012年12月1日—12月31日
醫療機構收集匯總本單位護士辦證注冊材料,指定專人將擬辦證人員信息錄入本單位《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護士總數在30人以上的醫療機構必須使用軟件管理,護士總數少于30人的醫療機構,可由縣區衛生局組織統一錄入)并將辦證材料整理完備后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2013年1月2日—2月8日
各設區市衛生局,楊凌示范區社會事業局組織初審本轄區人員資料,完成網上初審,制作花名冊,報省衛生廳審核。
2013年2月16日—3月31日
省廳審核各設區市上報材料,通過人員由設區市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制證下發。
三、省廳審核時間安排:
2013年1月2日—15日:省直(管)醫療機構(不含部隊醫療機構)
1月16日—31日:漢中、安康、商洛、楊凌
2月1日—8日:榆林、延安
2月16日—2月28日:咸陽、寶雞、渭南
3月1日—15日: 西安、銅川
四、注意事項:
1、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省直(管)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此次發證注冊工作,抽出專人負責審核、保管發證、注冊檔案,嚴密組織、嚴格審核,確保工作質量。
2、各醫療機構新聘用護士時原則上應以其學歷及考試成績證明作為護士執業資格依據,達成聘用意向后應按規定統一辦理新入職護士執業證書。3、請各市衛生局和省直(管)醫療機構填寫完善《護士執業證書申領表》,裝訂成冊,與花名冊一并報衛生廳醫政處。4、各醫療機構要認真建立完善護士執業檔案,在發證注冊辦理結束后,除省衛生行政部門需留存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各醫療機構納入護士執業檔案統一管理,護士需變更注冊時,護士執業檔案要及時移交新注冊醫療機構管理。
5、我廳將于2013年3月底前結束本次發證、注冊工作,請各市衛生局、各醫療機構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務必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審核。
6、發證、注冊所需的各種表格均可從陜西衛生網(www.sxhealth.gov.cn)下載,我廳不再安排統一印制。
7、各設區市衛生局若確有護士換證遺留問題,請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申請,附需換證人員名單,并按照《陜西省衛生廳關于統一換發護士執業證書有關事宜的通知》(陜衛醫發〔2008〕392號)的要求準備相關資料,我廳將在核發證書時一并處理。此次證書核發工作結束后,將不再受理換證事宜。
8、發證、注冊工作以市級衛生行政部門或省直(管)醫療機構為單位統一組織進行,我廳不接受個人申請。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