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中藥士/中藥師/主管中藥師資格考試范圍:
(一)適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中藥學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及級別范圍:中藥學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初級中藥士/中藥師/主管中藥師資格取得方式初級中藥士/中藥師/主管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初級中藥士/中藥師/主管中藥師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初級中藥士/中藥師/主管中藥師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在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2011年中藥學專業職稱考試報名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