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評工作的通知
各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杭州市衛生局杭衛發[2012]144號文件通知,現將2012年度申報評審衛生專業技術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資歷要求。申報評審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須受聘中級職務滿五年,取得博士學位受聘中級職務滿二年;申報評審正高級職務任職資格須受聘副高級職務滿五年;大專學歷申報評審社區(鄉村)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須受聘中級職務滿七年。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年份不能算作任職時間。
(二)學歷要求。本科或以上學歷或大學普通班畢業;大專學歷可申報評審社區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先工作后取得學歷(專業對口)者,取得學歷前后任職時間可以相加。
(三)論文要求
1、申報副高:大學普通班和1982年以后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者須提交已在二級或以上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的論文2篇。
2、申報正高:大學普通班和1982年以后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者須提交已在二級或以上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的論文3篇。在三級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其中1篇論文必須發表在一級醫學衛生刊物上。
3、申報社區(鄉村)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應有在三級及以上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的論文2篇;申報社區(鄉村)正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應有在三級及以上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的論文3篇。
4、發表的論文必須是任現職以來本專業的第一作者的論文。
5、2010年1月1日以后發表的論文,按浙江省“評審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醫學衛生刊物名錄2010年修訂稿”執行; 2009年12月31日前發表的論文按以往“名錄”執行。發表的論文必須在2012年6月30日前正式發表。
(四)申報專業
1、申報醫、護類高級衛技職務任職資格者,須具備相應執業資格。其中,醫類人員申報的專業技術資格類別應與執業醫師資格類別相一致,不得跨執業類別申報。
2、社區(鄉村)高級衛技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具體要求按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鄉村衛生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與職務聘任規定(試行)>的通知》(浙人專〔2006〕1號)執行。
(五)破格條件。
1、對不具備規定學歷或任職年限(滿四年不滿五年)的人員,申報評審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還須符合以下6項條件中的3項:
(1)、在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論文3篇,其中一級1篇、二級2篇。
(2)、掌握本學科(醫、藥、護、技)先進醫療技術和診療辦法,在本專業范圍內,組織或主持解決過疑難病癥的診斷治療,理論上或解決實際問題方面,在同行內有相當知名度;
(3)、獲得國家三等或省部級三等、地市(廳局)級二等以上科研成果獎項的主要貢獻者;
(4)、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模范護士,國家及省部級科技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或近5年內獲得省級青年崗位能手稱號(不含協會、團體授予的稱號);
(5)、擔任主管護師5年以上,并且近3年內在縣級以上醫院護理部擔任正、副主任,實際工作業績突出;
(6)、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0年;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滿25年。
2、破格申報正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除按規定條件外,須同時符合以下3項條件:
(1)、在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論文3篇,其中一級2篇,且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實用價值;二級1篇;
(2)、精通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深入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及發展趨勢,在全省同行中有相當的知名度;
(3)、醫德醫風好,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豐富的臨床和技術工作經驗,能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的重大技術問題,對學科的建設和發展以及人才培養作出了貢獻,已成為本區域學科帶頭人。
3、破格申報社區(鄉村)高級衛生技術資格,任下一級職務必須達到規定的年限(申報副高級衛生技術資格須滿7年),并符合下列2項及以上條件:
(1)、縣及以上等級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或市(廳)級及以上醫療衛生工作的單項先進獲得者。
(2)、獲得縣(市級局)及以上科技成果獎的主要貢獻者。
(3)、申報社區(鄉村)副高級衛生技術資格規定的2篇論文中,有1篇在二級及以上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申報社區(鄉村)正高級衛生技術資格規定的3篇論文中,有2篇在二級及以上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
(4)、申報社區(鄉村)副高級衛生技術資格,具有醫學院校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并在農村(社區)從事醫療衛生工作滿25年;申報鄉村正高級衛生技術資格,具有醫學院校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并在農村(社區)從事醫療衛生工作滿30年。
(六)申報評審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45周歲以下須取得相應級別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合格證書(申報評審社區(鄉村)高級除外);50周歲以下須取得相應級別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申報評審社區(鄉村)高級除外);取得相應的繼續醫學教育合格證書。根據浙人社發[2011]145號文件規定,援非、援藏、援疆、援青專業技術人員只確認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仍通過參加統一評審取得,但可免予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及人機對話業務考試。
(七)以下人員不得申報評審高級衛技職務任職資格:
1、前3個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2、醫療事故完全或主要責任者,自醫療事故鑒定生效未滿3年(不含評審當年,下同);醫療事故次要或輕微責任者,自醫療事故鑒定生效未滿1年。
3、考試違紀未滿2年者。
4、偽造學歷等申報材料未滿3年者。
5、經查實收受“紅包” 未滿1年者,經查實索取“紅包” 未滿3年者。
6、正在接受立案審查,尚未結案者。
7、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內者。
(八)任職時間計算到2012年12月31日止。
二、申報評審辦法
(一)晉升高級職務任職資格采取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推薦、考評相結合的方法。(各單位應成立推薦小組,對每一位申報對象進行單位推薦,結果要上報,上報內容包括推薦小組出席人數、同意人數、不同意人數)。
(二)推薦上報評審人員的有關材料要在本單位內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時間一般為一星期,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調查核實,并將調查核實結果進行上報。公示結果在綜合表注明。
(三)申報對象必須按所報專業參加由省衛生廳統一組織的人機對話考試,考試成績當年有效;申報評審專業與考試專業應相一致,一旦確定不得更改。
三、 報評材料、截止時間及評審經費
(一)申報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有關信息必須輸入“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管理軟件”,上報的相關表格也必須由軟件產生(有水印)。各單位在輸入資格評審有關材料的同時,應按規定做好資格證書相關信息(含照片信息)的采集、錄入工作。
(二)申報對象可直接在網上申報,申報網址:http://zcsb.zjwst.gov.cn。各單位要對個人填報信息認真審核,保證填報信息的準確和規范。
(三)材料上報截止時間正高和社區(鄉村)正副高級2012年7月10日,副高2012年7月20日,報送地點:區衛生局人事科316室,聯系電話82626196,過期不候。
(四)收費標準: 每人430元。
四、要求
(一)各單位要加強對評審材料的審核工作,上報評審的材料必須真實、可信,書寫要清晰、規范,對提交復印件的材料經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對不符合要求的評審材料不予受理;如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評審資格,情節嚴重者將通報批評。申報材料必須同時填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所有應裝訂材料必須是專業裝訂整齊成冊。
(二)各單位要及時把報評高級衛技職務任職資格的有關事項通知相關人員,精心組織,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附件:
1、評審上報材料目錄和要求
2、浙江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專業目錄
3、材料袋封面、清單
4、醫學刊物名錄(2010年修訂稿)
5、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doc
6、浙江省鄉村衛生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與職務聘任規定(試行)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