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荊門市衛生技術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報送審核工作的批復
鄂職改辦函[2013]117號
湖北省衛生技術(荊門)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來文收悉。經研究,同意按所擬通知開展2013年衛生技術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報送審核工作。
此復。
湖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6月9日
附:關于開展2013年度醫療副高任職資格評審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單位,荊楚理工學院,社會各醫療機構:
根據省職改辦《關于開展2013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鄂職改辦〔2013〕31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13年度我市醫療副高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經省職改辦同意,現就本次職稱評審材料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2013年度在崗且符合申報條件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二)納入崗位設置管理的衛生事業單位人員申報評審,需提供省職改辦統一下發的評審單;中央在荊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須出示經省職改辦審核同意的委托評審函;
(三)實行公務員管理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及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衛生專業技術高級職務的申報條件,繼續按照鄂職改辦[2000]158號、鄂職改辦[2001]89號、鄂衛高評辦[2005]4號和鄂衛高評辦[2010]5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按鄂人職管[2010]4號和鄂職改辦函[2011]142號文件規定,2003年2月21日前評審取得的中級職稱;2003年2月21日—2004年期間,在市直及以下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評審取得的中級職稱;2005-2009年期間,在縣及以下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評審取得的中級職稱予以認可;2005-2009年期間,在市直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要求參加全國衛生中級考試,考試合格的,合并計算任職資格時間。
(三)“大學普通班”學歷申報高級職稱時,按照大學本科學歷對待。
(四)為加快農村衛生事業發展,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城市醫生農村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不足一年的人員不得參加副主任醫師申報。
(五)為加大我市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力度,提高我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2011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未取得繼續醫學教育規定學分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參加本次申報。申報人員的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由荊門市衛生局進行審驗、提供。
(六)凡申報醫師類專業技術職務者,必須取得相應的醫師執業資格。對申報專業與醫師資格類別范圍不相符者,將不予受理。
(七)未參加省衛生高評辦組織的水平能力測試或測試成績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申報。申報專業與實際崗位、水平能力測試專業不一致的,也將不予受理。
三、報送申報材料的程序
為提高申報材料的規范化,申報人員須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裝訂范本”將報送的評審材料、證明材料和業績材料分別進行裝訂和裝袋。統一報送的材料主要包括:
1、經單位核實、使用新版《湖北省職稱管理信息系統》錄入、打印的《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花名冊》一式2份及電子文本。
2、各單位對照原件審核本單位申報人員填報的所有材料,并按要求進行公示,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單位在審核及公示合格人員有關表格上蓋章后提交至本級衛生行政部門、人社職改部門審核;市直各單位提交至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3、各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人社職改部門對管理范圍內的個人材料進行審核,并在審核合格人員有關表格上蓋章后,將審核合格人員提交至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人社職改部門審核。
4、符合破格、轉評、免試條件的人員,先到省職改辦或市職改辦辦理相關審核手續后,再按照相關程序申報。
5、未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人社職改部門審核(蓋章)的材料,將不予受理。
四、報送申報材料的內容
申報材料分為以下兩類:
(一)需裝訂成冊的材料:
1、《湖北省2013年度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單》。
2、個人簽字的《個人申報誠信承諾書》。
3、單位公示證明。
4、畢業證、現任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執業資格證書等證書的復印件(申報全科醫學專業職稱的必須是經過規范化培訓及轉崗培訓,已注冊為全科醫學的執業醫師方可申報,須提供執業醫師證)。
5、職稱外語(醫古文)、計算機、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書(或成績單)的復印件。免試人員需提供《職稱外語、計算機免試審批表》。
6、《湖北省城市醫生到農村服務鑒定表》。
7、任職期內到上級醫療衛生單位進修過的人員可復印《衛生技術人員進修結業鑒定書》。
8、任現職以來本人發表的論文、著作材料的復印件。
發表論文要求復印刊物的封面、目錄、正文(不超過3面)、封底;會議論文要求復印會議交流匯編的封面、目錄、正文(不超過3面);著作要求復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錄(摘錄)、編委會名單、本人編寫代表性正文(1-3張)。
所有論文要求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9、任現職以來本人參與科研項目、專利材料的復印件:
獲獎科研成果要有《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的復印件;
登記成果及專利要有《重大科技成果證書》或《專利證書》的復印件;
鑒定成果要有《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證書》封面、鑒定意見(組織鑒定單位意見)、主要研制人員名單、科研項目內容簡介的復印件;
在研項目要有省級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門下達的科技計劃立項文件的復印件。
10、任職期內相關表彰獎勵證書的復印件。
11、2011-2012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的復印件。
12、符合破格申報條件的人員需提供《破格人員資格審查表》(表樣見附件7),符合文件規定正常申報人員、破格順進人員不需填寫《破格人員資格審查表》。
13、改報轉評專業人員需提交《非本專業職務改報轉評、晉升本專業職務審批表》。
(四)不需要裝訂需報送的材料:
1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兩份。
15、《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一覽表》一份。
16、《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花名冊》一份。
五、申報材料公示、審核要求
(一)凡申報評審醫療副高任職資格的申報材料需由所在單位人事、紀檢部門聯合組織實施公示,公示公告式樣和內容見附件12。申報人提交的評審材料所有信息應在申報前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需張貼在本單位出入人員較多的醒目位置。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得申報評審。
(二)公示期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所在單位人事、紀檢部門要認真進行調查核實。材料上報前發現問題,單位未調查核實,未形成明確結論的,單位不得上報材料;在材料上報后發現存在問題的,單位寫出專題報告,經省職改辦審定同意后取消評審資格。
(三)各級人社職改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要采取抽查的辦法,對各有關單位的公示情況進行跟蹤督察,對未按公示要求進行公示的單位,責令其整改;對謊報公示情況或幫助作弊的,不受理申報材料。
(四)湖北省衛生技術(荊門)高評辦不直接審核原件,由各單位對申報人員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送材料中的復印件須經申報者單位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凡發現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取消其申報資格五年。
六、申報材料時間安排
6月10日-7月1日為報送材料時間,逾期不予以受理。
申報材料以縣(市、區)為單位統一造冊上報市職改辦,市直單位經市衛生局審核后報送市職改辦。
請各地、各單位嚴格按照時間安排做好材料申報、資格審核工作。
七、評審收費
根據鄂財綜發[2011]32號文件規定,衛生高級職務參評費300元/人,各單位在上報材料時一并交齊。
荊門市職改辦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