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3年度全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杭衛發〔2013〕161號
各區、縣(市)衛生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西湖風景名勝區衛生分局,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其他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做好2013年度全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根據省衛生廳《關于2013年度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3〕132號)和《關于申報高級衛技資格提交論文的補充規定》(杭衛發〔2008〕208號)等文件精神,現將評審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學歷及任職年限
1.申報衛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大學普通班、受聘中級職務5年以上;取得博士學位受聘中級職務2年以上;
2.申報衛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大學普通班、受聘副高級職務5年以上;
3.申報社區衛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大學普通班、受聘中級職務滿5年;或大學專科學歷、受聘衛生中級職務滿7年;
4.申報社區衛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受聘衛生副高級職務滿5年;
5.先工作后取得規定學歷(專業對口)者,取得學歷前后的任職時間可以相加計算;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年度,不能算作任職時間。
(二)論文要求
1.符合學歷及任職年限者,申報衛生副高級資格,須提交已在二級及以上醫學刊物上發表的論文2篇;申報衛生正高級資格,須提交二級及以上論文3篇,在三級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其中1篇論文必須發表在一級醫學衛生刊物上;申報社區副高級資格須提交三級以上論文2篇;申報社區正高級資格須提交三級以上論文3篇。
2.從今年起,提交的一、二級論文按浙衛辦人〔2012〕2號文件中《評審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醫學衛生刊物名錄(2012年版)》執行。其中,曾列入省衛生廳《關于印發評審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醫學衛生刊物名錄的通知》(浙衛發〔2010〕138號),而未列入《2012年版》的論文,如在2013年6月30日前發表,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仍按一、二級論文對待。
(三)申報專業
1.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共設置99個專業(含今年新增、調整的風濕與臨床免疫學、急診醫學、重癥醫學、輸血技術4個專業),其中申報部分專業應符合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資格及相應注冊規定。
2.申報對象應嚴格按衛生技術人員的準入要求、所從事專業工作及下一級專業技術資格,選擇相應專業申報,不得隨意選擇、更改申報專業。申報臨床類、中醫類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限報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醫類人員申報的專業應與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相一致,不得跨執業范圍申報。
3.社區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按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鄉村衛生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與職務聘任規定(試行)>的通知》(浙人專〔2006〕1號)和省衛生廳《關于2007年度全省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衛發〔2007〕163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破格條件
不具備規定學歷或任職年限(滿4年不足5年)、但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破格申報。但對既不具備規定學歷,又不符合任職年限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一般不得提前推薦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1.破格申報衛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除規定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6項條件中的3項:
(1)發表論文3篇,且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實用價值。其中1篇必須在一級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另2篇可以在一級或二級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
(2)掌握本學科(醫、藥、護、技)先進醫療技術和診療辦法,在本專業范圍內,組織或主持解決過疑難病癥的診斷治療,理論上或解決實際問題方面,在同行內有相當知名度;
(3)獲得國家三等或省部級三等、地市(廳局)級二等以上科研成果獎項的主要貢獻者;
(4)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模范護士,國家及省部級科技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或近5年內獲得省級青年崗位能手稱號(不含協會、團體授予的稱號);
(5)擔任主管護師5年以上,并且近3年內在縣級以上醫院護理部擔任正、副主任,實際工作業績突出;
(6)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0年,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5年。
2.破格申報衛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除規定條件外,須同時符合以下3項條件:
(1)發表論文3篇,其中2篇在一級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且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實用價值;另1篇可以在一級或二級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
(2)精通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深入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及發展趨勢,在全省同行中有相當的知名度;
(3)醫德醫風好,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豐富的臨床和技術工作經驗,能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的重大技術問題,對學科的建設和發展以及人才培養做出了貢獻,已成為本區域學科帶頭人。
3.破格申報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除規定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4項條件中的2項:
(1)縣及以上等級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或市(廳)級及以上醫療衛生工作的單項先進獲得者;
(2)獲得縣(市級局)及以上科技成果獎的主要貢獻者;
(3)申報副高級資格的2篇論文中,有1篇及以上應在二級及以上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申報正高級資格的3篇論文中,應有2篇及以上在二級及以上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
(4)中專學歷,申報副高級資格的,須在農村從事醫療衛生工作滿25年,申報正高級資格的,須在農村從事醫療衛生工作滿30年。
(五)其他條件
1.申報評審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按規定取得相應級別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及繼續醫學教育合格證書。申報中西醫結合內科和中西醫結合外科專業的人員,可免予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申報社區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可免予計算機和外語考試,其它免試條件參照有關文件執行。
2.根據有關規定,市級醫院臨床醫師晉升前下農村(社區)時間累計不少于2個月,其中必須有一次連續1個月以上。
3.從2014年起,申報對象所提交的各類申報材料,取得時間截止為申報當年6月30日。
4.援藏、援疆、援青及援外專業技術人員只確認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不具備確認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人員以及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仍應按規定的年限和程序申報評審,可在承擔一次援助任務后的第一次評審中,享受優惠政策。具體按省衛生廳、省人社廳《關于援藏等專業技術人員晉升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衛發〔2013〕27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報評審辦法
(一)報名審核。申報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應由個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公示后報局職改辦,再由局職改辦按規定程序報相應的資格評價機構。其中單位審核情況請在綜合表“單位推薦意見”一欄中注明。各區、縣(市)衛生局(社發局)須成立考評小組,一般要求11人以上,非二級及以上醫療單位的申報人員要由該考評小組集中推薦,推薦結果作為“單位推薦意見”。
(二)參加考試。申報對象必須按所申報的專業,參加省衛生廳統一組織的專業實踐能力人機對話考試,考試成績當年有效,作為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申報評審專業與考試專業應相一致,申報專業一旦確定不得更改。
三、否定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申報評審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一)近3個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二)醫療事故完全或主要責任者,自醫療事故鑒定生效未滿3年(不含評審當年,下同);醫療事故次要或輕微責任者,自醫療事故鑒定生效未滿1年;
(三)考試違紀未滿2年者;
(四)偽造學歷等申報材料未滿3年者;
(五)經查實收受“紅包”未滿1年者,經查實索取“紅包”未滿3年者;
(六)正在接受立案審查,尚未結案者;
(七)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內者。
四、報評材料
(一)從今年起,為加強對申報對象專業實踐的工作數量和質量的考核評價,所有申報對象需提交《主持危急重癥搶救或解決疑難病例或關鍵、重大技術(科研)問題或處置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實例表》,申報臨床類專業人員還須填報《主持危急重癥搶救和疑難病癥處理或主刀(指導)手術病例一覽表》。
(二)從今年起,對1990年以后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對象,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在線生成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提供備案表的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可以到浙江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認證。地址:杭州市華星路203號;聯系人:王老師,金老師;聯系電話:0571-88008653)。國外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址:http://www.cscse.edu.cn)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地區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申報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必須通過“浙江省高級衛技職稱評審系統網上報送平臺”(網址:http://zcsb.zjwst.gov.cn/login.htm)申報,上報的相關表格也必須由軟件產生。各單位在輸入資格評審有關材料的同時,應同時錄入照片信息。所在單位要對個人填報信息認真審核,保證填報信息的準確和規范,申報信息經本人確認簽字后上報。
(四)請在7月15日前報送申報正高(包括社區副高)人員材料,7月30日前報送申報副高人員材料。在報送紙質材料的同時在網絡上報電子材料。紙質材料報送地點:市衛生局職改辦(孝女路2號709室),電話:87032225。對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上報材料,我局不予受理。
五、評審經費
根據浙價費〔2002〕229號文件規定,申報評審高級衛技職務任職資格的收費標準為430元/人。請在報送材料時繳付。
六、工作要求
(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和程序,認真做好申報和推薦工作,確保評審工作順利進行。
(二)各地、各單位要認真核實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嚴格落實公示制度。申報材料上報前要在本單位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調查核實,并將調查核實結果報局職改辦。如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評審資格,情節嚴重者,將按照職稱工作紀律進行處理。
杭州市衛生局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