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衛生、計劃生育系列職稱評審有關問題的通知
寧衛計人事〔2014〕62號
各市、縣(區)衛生局、人口計生委(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直有關部門(單位)人事處:
按照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4年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14〕58號)要求,現就2014年全區衛生和計劃生育系列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資格
(一)關于申報條件
2014年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繼續執行《自治區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寧人社發〔2010〕288號)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寧人發〔2007〕170號)的規定。
計劃生育系列高級職稱評審繼續執行《自治區計劃生育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寧人社發〔2010〕289號)的規定,適用范圍為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技術服務人員。
(二)關于時間的計算
申報人員任職年限計算、職稱外語(醫古文)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免試或降分申報人員的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申報人員提供的業績成果、外語成績、計算機應用能力證書、二次(及以上)學歷證書、繼續教育合格證書等的取得時間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三)關于論文的認定
對申報人員提交的公開發表的論文,各單位要按照《關于重新公布醫藥衛生類中文專業期刊目錄的通知》(寧衛函發〔2012〕718號)的要求進行論文檢索和驗證,在線打印檢索結果,由檢索人員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對于不在規定目錄范圍內或檢索不到的論文一律不予認可。各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在審核資料時要加強復核,審核無誤后由具體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關于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務人員的認定
按照《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申報職稱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務人員,須在社區工作滿4年,填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工作能力考核表》(附件7),并經衛生主管部門審核蓋章。非社區衛生專職人員不得按社區條件申報。
(五)關于鄉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的認定
鄉鎮人員申報計劃生育系列高級職稱須在鄉鎮工作滿4年,提供由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編辦出具的本人工資關系、編制情況證明。
(六)關于對教學及科研能力的要求
嚴格落實評審條件中關于教學能力的有關要求及量化指標。對申報職稱人員的科研能力采取分層次做不同要求的辦法,重點對申報正高職稱人員和三級甲等醫院中申報正、副高職稱人員進行要求。對其他申報人員科研能力的要求適當放寬,可以是本單位組織、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課題研究或專業科研理論總結。科研課題的立項、實施、成果將作為評審會評審的量化加分因素適當加分。
(七)關于提交疑難病例的要求
申報人員提交的疑難病例(解決重大問題)實例要符合工作實際,并能夠反映申報人的工作內容和任務。從事臨床工作的申報人員提交疑難病例時須提交病案復印件,并經病案主管科室審核蓋章確認。各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和寧夏衛生人才發展服務中心要對提交的疑難病例進行電話或實地抽查核實。
(八)關于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申報
醫藥行業中從事藥學和藥品檢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照衛生系列評審條件參加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對其中關于工作量及技術能力的規定暫不做要求。
二、申報程序
(一)述職考評
用人單位要對申報人員從品德、知識、能力、業績以及履行崗位職責、完成任期目標和群眾滿意度等方面進行述職考評,并按照評審條件的要求,對申報人員的工作量、業務能力、教學及科研能力、業績成果等進行評價考核。
對申報衛生系列高級職稱的人員,各單位要根據考核結果填寫《專業技術人員能力業績情況登記表》(附件3)。
對申報計劃生育系列高級職稱的人員,各單位要根據考核結果填寫業務能力、帶教情況證明。證明中須注明:⑴申報人任現職期間承擔的主要工作內容,提供技術服務、咨詢和隨訪等生殖健康技術服務的工作量,是否達到單位規定的例數,是否詳細登記工作日志。⑵申報人在任現職期間帶教的人數、具體人員姓名和做專題學術報告(培訓)的次數。⑶根據崗位職責的要求,實施計劃生育四術中是否做到安全無事故。⑷在節育手術中有無弄虛作假的情況,有無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人工流產情況。
(二)單位公示
用人單位要對擬推薦評審的申報人員進行公示,主要公示其基本資歷、能力業績和繼續教育考核情況。公示期限為7天。
(三)網上申報
經用人單位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人員在4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登錄寧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或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進入寧夏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職稱評審系統,進行網上報名注冊,取得確認受理單后,按照職稱申報程序報送紙質材料。未按時進行網上報名注冊的人員不得進行申報。
(四)論文答辯
申報人員須參加統一論文答辯。全區論文答辯工作在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的共同監督指導下進行。各市、縣(區)申報人員由各市衛生或計生部門會同人社部門共同組織。自治區人民醫院組織委屬單位申報衛生系列職稱人員的論文答辯工作;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組織本單位及其他區屬單位申報衛生系列職稱的人員的論文答辯工作;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指導服務中心組織區屬人口計生事業單位申報計劃生育系列職稱人員的論文答辯工作。未參加論文答辯或論文答辯未通過人員,不得轉入下一個評審環節。
(五)材料提交
各市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對通過論文答辯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經同級人社部門審定同意后上報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有關部門(單位);區屬單位人員申報材料經主管部門(單位)審核后直接上報。個人報送材料不予受理。
(六)業務能力考試
通過論文答辯的申報衛生系列正高級職稱的人員須參加由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共同組織的業務能力考試。成績合格的申報人員方可進入評審環節。考試成績當年有效,未通過評審環節的申報人員考試成績自動失效。因外出進修(含出國進修)學習、身體患病等原因不能參加業務能力考試的不能繼續參加當年職稱評審。
業務能力考試以測試本人專業實踐能力為主,委托國家衛生計生委有關單位組織命題閱卷,不指定復習資料。考試內容主要包括:從事本專業工作應該具備的專業理論和業務實踐、本專業在國內外前沿發展情況。業務能力考試以人機對話形式進行,每位參加考試人員分配一臺計算機,全部考試在計算機上完成。專業能力考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七)評審會評審
自2014年起,自治區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會通過重點評估申報人員專業技術水平,綜合考慮申報人員的硬化條件和業績成果,實行量化評分評審,按照申報專業和單位層次、類別進行分類,按設定比例確定評審通過人員。具體量化評審辦法另行制定。計劃生育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會仍按原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