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度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和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省直各醫療衛生單位人事(職改)部門: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4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28號)有關規定,結合衛生系統實際,現就我省2014年度衛生系列高級職稱材料報送和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程序
2014年度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實行考評結合,綜合評審,評審工作按以下程序實施:
(一)材料申報:專業筆試成績合格,所在單位具有與筆試專業一致的評審職數,且符合相應參評條件的人員可申報評審材料。
(二)資格審查:省衛生廳職改辦對申報人員報送的參評材料進行資格及論文合格性初審后,省職改辦進行復審。
(三)面試:參評資格審查審核及論文評審合格的申報人員參加面試。
(四)確定進入高評委會人選: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按0.70、0.30的權重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分別按專業、級別(正高、副高)排名后,根據省職改辦核定的評審通過率及評審職數按一定比例差額推薦候選人,提交相應高評委會進行綜合評審。
(五)綜合評審與投票表決:按專業組成相應高評委會,對參評人員予以綜合評審,并根據評審職數等額進行投票表決,所獲評委贊成票數達到出席評委數的2/3(含2/3)以上者為評審擬通過人員。
(六)終審與公示發文:評審擬通過人員提交省職改辦審查審核,合格人員經省職改辦公示無異議后發文確認。
二、申報材料
(一)申報對象:符合衛生系列高級職稱參評條件,所在單位具有相應專業評審職數,2014年衛生系列高級職稱專業筆試成績合格人員。
申報人員須登錄“湖南衛生人才網”(www.hnyyws.com)打印《2014年度衛生系列高級職稱專業筆試成績單》。
(二)申報專業:申報專業須與筆試專業一致,專業設置見附件1。
(三)參評條件和評審職數:參評條件和評審職數等有關事項見《關于做好2014年度衛生系列高級職稱專業理論筆試工作的通知》(湘衛職改〔2014〕1號)。
呈報單位在報送申報材料時,須同時提交《2014年度事業單位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職數申報專業備案表》。機關分流交流人員和援疆、援藏、援外人員需單獨報送評審職數,不與其他人員共用職數。
(四)申報材料項目:
1.參評資格審查材料:相關內容見附件2,按規定順序裝訂成一冊,目錄裝訂在首頁。
2.職稱評審材料:相關內容見附件3,按規定順序裝訂成一冊,目錄裝訂在首頁。
3.參評人員資格審查意見表:一份,此表須提供原件,從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湖南職稱)(網址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下載。
4.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一式兩份,均須提供原件,從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湖南職稱)(網址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下載。
5.論文復印件:一份。規定篇數的論文(或宣讀文章、工作研究文章)各復印一份,將提交論文的相關情況填寫在《論文材料目錄》(見附件4)上并在裝訂時置于論文復印件首頁。所有論文均要求復印論文全文、期刊封面、期刊目錄。論文復印件由所在單位、市州衛生局(省衛生廳直屬單位由省衛生廳職改辦)、市州職改部門對照論文原文逐級審核并分別加蓋公章(騎縫章)。
6.申報材料袋封面:《申報評審材料袋封面》(見附件5)上的申報專業等申報人員基本信息要填寫準確,核對無誤。《申報評審材料袋封面》上的“市州”請按呈報單位所在地區填寫,省直、廳直單位請直接填“省直”或“廳直”,“申報單位類別”欄填寫“事業單位”或“非事業單位”。
(五)報送要求:申報人員在填寫報考和申報材料中的“工作單位”信息時,需完整填寫工作單位全稱,全稱以所在單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第一名稱為準。申報人員和單位人事(職改)部門須簽署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7),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各級人事(職改)部門不得受理。對審查把關不嚴,導致評審工作失誤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凡因材料漏報、缺報或所報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響評審結果的,責任由材料報送者負責。
(六)申報人員公示:各單位須按規定對申報人員的資格審查內容和論文發表等情況予以公示,有異議的應及時核查,核查屬實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得申報。《職稱申報材料公示表》從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湖南職稱)(網址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下載,申報人員在報送申報材料時須同時提交。
(七)申報材料報送時間與地點:各市州、省直單位報送材料時間為2014年8月13~15日,省衛生廳直屬單位報送材料時間為2014年8月4~5日,請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老辦公樓二樓會議室。
申報材料須一次性提交完整,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和補交。
(八)申報材料領取:評審工作結束后,請各單位或個人根據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領回申報材料,對逾期不來領取的材料,省衛生廳職改辦不負責繼續保管。
三、有關政策調整
(一)貧困縣參評人員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由于現行貧困縣參評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政策因筆試權重增大而對綜合成績影響較大,為平衡貧困縣與非貧困縣參評人員在評審上的政策差異,經研究,決定從2014年起貧困縣參評人員筆試成績加分標準調整為3分。
(二)繼續教育學分要求:根據原人事部、教育部、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于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意見》(國人部發〔2007〕96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4年湖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118號)規定,申報人員可按照每年脫產或集中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少于12天或72學時的要求提供繼續教育證明材料,也可按原政策提供相應要求的學分證書材料。
(三)申報材料全部提供復印件:從2014年起,衛生系列高級職稱申報材料除《參評意見表》、《評審表》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僅提供復印件,不再提交原件。各單位、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各級職改部門要逐級審核、從嚴把關,堅持誰審核誰負責原則,執行好審核人簽名制度,強化責任落實,嚴格責任追究。
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省職改辦、省衛生廳職改辦一律不予受理。
四、面試
擬于9月下旬~10月中上旬組織進行面試。屆時申報人員可登陸“湖南衛生人才網”打印《面試通知單》,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五、評審費用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費標準的通知》(湘價費〔2003〕74號)規定,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費按每人420元的標準在提交申報材料時收取。
附件:下載附件
1.2014年度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專業設置
2.衛生系列高級職稱參評資格審查材料目錄
3.衛生系列高級職稱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目錄
4.論文材料目錄
5.衛生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申報材料袋封面
6.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宣讀情況表
7.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8. 任現職以來主要工作經歷與能力一覽表
湖南省衛生廳職稱 湖南省職稱改革工作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