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東南州2014年護士執業注冊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
2014年護士執業注冊工作已開展,現將注冊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護士執業注冊原則
需執業注冊的護士要依據《護士條例》、《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文件要求進行注冊。
二、護士注冊條件
1、護士首次注冊對象:
通過國家衛生計生委組織參加2014年度護理或助產士專業(初級士)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未辦理首次注冊人員,均可申請辦理。
2、申請首次注冊條件: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②.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計生委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③.通過衛生計生委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④.符合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健康標準。
3、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符合下列健康標準:
①.無精神病;
②.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
③.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4、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①.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1份;
②.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③.申請人護理、助產專業學歷證書復印件1份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1份;
④.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⑤.二級以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含縣級)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⑥.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擬聘國家單位的人員提供聘用文件,擬聘個體醫療機構的人員提供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書,加蓋醫院公章,復印件即可);
⑦.擬聘用執業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
⑧.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直邊白底彩色照片2張(最好與護士資格考試上傳照相片一致)
⑨護士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后逾期提出申請注冊的,除提供以上材料還需提供近期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含二級)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5、辦證注冊時間
集中辦理注冊時間: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月30日
三、護士變更注冊
(一)地方護士變更:護士按擬注冊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要求將變更申請材料交到擬注冊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不需要原注冊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蓋章。
(二)軍隊護士變更到地方:護士按擬注冊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要求將變更申請材料交到擬變更所屬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進行資料審核,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護士執業注冊聯網軟件內錄入信息并提交,待軍隊回復信息顯示成功后,擬注冊衛生計生部門可進行變更注冊。
四、護士注冊的其他情況
2008年5月以前取得護士資格的未注冊人員以及少數因故未能及時參加統一換證者,需提出注冊申請,由各縣(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受理審核申請人資料后,錄入信息并制證。提交材料如下:
1.首次注冊人員需提供成績合格證明或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證書;換證人員需提交原《護士執業證書》正副本原件,如舊證遺失者,需按補辦證書流程登報并提供1994年1月1日以前護士職稱證明
2.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3.申請人身份證明
4.州內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5.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證明
6.提供近期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含二級)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五、《護士執業證書》信息修改
2008年5月以前評審或合格的人員信息報省衛生計生委行政許可大廳修改。修改信息提供資料如下:
1.《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申請人工作單位證明
5.《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審核表》1份
6.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照片1張
2008年5月(含2008年5月)以后考試合格人員如信息有誤,不予注冊。需按照原報名考試渠道申請更正后,才予注冊。
六、護士注冊其它要求
1、由于國家衛生計生委尚未配發新的護士執業證書,為解決我州護士執業注冊工作,對申請執業的護士進行資料及數據的審錄工作,審核合格都錄入信息予以注冊,并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上注明執業地點及注冊時間,加蓋注冊機關公章,暫行替代《護士執業證書》進行過渡。待國家衛生計生委配發新《護士執業證書》后再分發到各縣(市)衛生局制證打印。
2、申請人要認真逐項填寫《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文字要真實、簡練、清晰,不得缺項、漏填,使用黑色或藍黑鋼筆填寫。凡要求上報的材料要提交完整并用A4紙復印。
3、需注冊的護士請到擬執業醫療機構所屬縣(市)衛生局政務大廳咨詢和領取《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