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護士條例》、市衛生局《關于公布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暨做好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通知》(淄衛字[2010]250號)等要求,現將我區2010年度護士執業注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
2010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4個考試科目考試成績均和格者為護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可通過中國衛生人才網、山東省衛生廳網站和淄博衛生人才網查詢本人成績。
二、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對象和條件
擬受聘于我區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護理工作,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提出護士執業注冊申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3、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符合《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健康標準:無精神病史,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三、注冊提交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1份;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同一頁紙上);
3、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區衛生局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原件1份;
6、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原件1份;
7、擬執業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張。
四、時間安排
1、領取考試成績合格證明(10月19—27日)。請參加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攜有效身份證明到市衛生局培訓考試中心領取考試成績單。
2、健康體檢(10月19—30日)。各單位按照上述注冊范圍和條件,對本單位申請護士執業注冊人員進行審核,并組織審核合格人員到區衛生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健康體檢。
3、上報資料(11月1—15日)。各單位備齊本單位所有申請人需要提交的資料后一并報區衛生局醫政科。10名護士以上的醫療衛生機構在《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機構版)中錄入護士信息;不足10名護士的醫療衛生機構到區衛生局醫政科錄入信息。
4、審核注冊(11月1日—30日)。市衛生局組織人員對上報資料和護士執業注冊信息進行審核,合格者打印《護士執業證書》,報省衛生廳審核蓋章。
五、體檢單位
張店區人民醫院體檢單位為市中心醫院北院區(山東僑聯醫院),其余所有單位到張店區人民醫院進行體檢。
六、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全區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統一部署和時間要求,指定專人負責,認真做好執業注冊護士的資格審核、健康體檢及信息入錄等工作。
(二)各單位在材料初審時應對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專業學習中臨床實習證明等資料嚴格把關,確保申請材料齊全和真實性。
(三)《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護士注冊體格檢查表》、《執業護士擬聘用證明》等相關表格由各醫療衛生機構從市衛生局網站(www.zbws.gov.cn)醫政科專欄“表格下載”中下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或打印,文字要求簡練、清楚,不得空格。凡要求的資料要按順序提交并用A4紙正反面打印或復印,材料一定要裝檔案提交,以方便集中審核及歸檔。
聯系人:李麗 聯系電話:2126207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