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疾病發生的條件,主要是指那些能夠影響疾病發生的機體內外的各種因素。它們本身雖然不能引起疾病,但是可以左右病因對機體的影響或者直接作用于機體,促進疾病的發生。例如,在人群感染結核菌時,只有少數具備營養不良、免疫功能減弱或過勞等條件的個體才會發生結核病,而大多數人因為不具備上述條件,雖有結核菌侵入機體,也不會發生結核病。可見,在結核病是否發生的問題上,條件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但是無論條件怎么重要,如果沒有原因的作用,相應的疾病就不可能發生。而且條件之間是可以互相轉換的。例如,沒有過勞,那么營養不良也足以成為結核病發生的條件。必須強調,疾病發生發展中原因與條件是相對的。同一個因素可以是某一個疾病發生的原因,也可以是另一個疾病發生的條件。例如,寒冷是凍傷的原因,但也是感冒、肺炎、關節炎等疾病發生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