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小兒結核病的護理
第一節 總論
結核病是由結核桿菌引起的一種慢性、全身性的傳染病。小兒結核病以原發型肺結核最常見。
一、病因及發病機制
1.病原學:結核桿菌屬分枝桿菌,染色具有抗酸性。對人具有致病性的主要是人型和牛型結核桿菌。結核蛋白質能使機體產生變態反應。痰液內結核菌用5%苯酚或20%含氯石灰須經24小時處理才能被殺滅。最簡單的滅菌方法是將痰吐在紙上直接焚燒。
2.發病機制:小兒對結核菌及其代謝產物具有較高的敏感性。機體初次感染結核菌4—8周后,通過致敏的T淋巴細胞產生遲發型變態反應(Ⅳ型變態反應),同時獲得一定免疫力。若免疫力較強,感染的結核菌毒力較弱,可不發病。若小兒免疫力低下或感染了毒力較強的結核菌則可致病。
3.流行病學
開放性肺結核病人是主要傳染源。呼吸道為主要傳播途徑。少數經消化道傳播。新生兒對結核菌非常易感。人群結核病高發的原因:生活貧困、居住擁擠、營養不良、社會經濟落后等。
二、診斷檢查
(一)結核菌素試驗可測定受試者是否感染過結核桿菌。
1.試驗方法:PPD制品0.lml(每0.lml內含結核菌素5單位),若患兒變態反應強烈,宜用1結核菌素單位的PPD試驗,注入左前臂掌側中下1/3交界處皮內,使之形成直徑6~10mm的皮丘。48~72小時觀測反應結果。
結果判斷:以局部硬結直徑的毫米數來判斷反應程度。標準如下:
陰性 — 無硬結
陽性 (弱) + 紅硬,平均直徑在5~9mm
陽性 (中) ++ 紅硬,平均直徑在10~19mm
陽性 (強) +++紅硬,平均直徑在20mm以上
陽性 (極強) ++++ 除紅硬外,還出現水泡、潰瘍、淋巴管炎。
2.臨床意義
(1)陽性反應一般表示:
①3歲以下,尤其是1歲以下未接種卡介苗的小兒,多表示體內有新的結核病灶,年齡愈小,活動性結核可能性愈大;
②兒童無明顯臨床癥狀而呈陽性反應,表示受過結核感染,但不一定有活動病灶;
③強陽性反應,表示體內有活動性結核;
④兩年之內由陰轉陽,或反應強度從原<10mm增至>10mm,且增加的幅度為6mm以上者,表示有新近感染。
⑤接種卡介苗后陽性反應應注意與自然感染相鑒別。
(2)陰性反應:
①未受過結核感染;
②初次感染后4~8周內;
③機體免疫反應受抑制呈假陰性反應;如:重癥結核病、麻疹、重度營養不良
④技術誤差或結核菌素效價不足。
(二)實驗室檢查
(1)結核菌檢查 是確診的主要手段
(2)免疫學診斷及生物學基因診斷。
(3)血沉
(三)X線檢查 是診斷的主要方法,包括正側位胸片、CT檢查。
(四) 其他 如纖維支氣管鏡檢查、淋巴結活組織檢查、眼底鏡檢查等。
三、預防
1.控制傳染源:隔離、治療患者
2.卡介苗接種是預防小兒結核病的有效措施
3.化學藥物預防:需要預防性用藥的有
A. 密切接觸開放性肺結核患者
B. 3歲以下嬰幼兒未接種卡介苗而結核菌素試驗陽性
C.結核菌素試驗新近由陰性轉陽性
D. 結核菌素試驗陽性伴結核中毒癥狀者
E. 結核菌素試驗陽性,新患麻疹和百日咳小兒
F. 結核菌素試驗陽性、而須較長時間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或免疫抑制劑者。
四、治療原則:
1.一般治療 休息,加強營養,避免接觸各種傳染源。
2.抗結核藥物的使用
用藥原則是:早期、聯合、全程、規律、適量。
全殺菌藥:異煙肼(INH)、利福平(RFP)
半效殺菌藥:鏈霉素(SM殺滅堿性環境中的結核菌)、比嗪酰胺(PZA殺滅酸性環境中的結核菌)、
抑菌藥:乙胺丁醇(EMB)、氨硫尿或乙硫異煙肼。
3.化療方案
(1)標準療法
(2)兩階段療法 強化治療階段 為化療的關鍵時期,一般3-4個月
鞏固治療階段 12-18個月
(3)短程療法:療程一般為6-- 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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