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護理文件的書寫
(一)體溫單
1.體溫單記錄的內容包括體溫、脈搏、呼吸、血壓,出入院、手術、分娩、轉科、死亡的時間,大便、出入液量、體重、特殊治療、藥物過敏等。
2.體溫單上各項目的記錄方法
(1)眉欄用藍墨水或碳素墨水筆填寫。
1)一般情況:姓名、科別、病室、床號、入院日期(年、月、日)、住院號。
2)日期欄:每頁體溫單的第一日應寫明年、月、日,其余6天只寫日,如中間換年或月份,應填寫年、月、日或月、日。
3)住院日數:自入院后第一日開始寫至出院。
4)手術日數:自手術或分娩后次日為第一日,連續寫7天,如7天內:進行第二次手術,則第一次手術作分母,第二次手術作分子,依次填寫至第7天。
(2)在40~
(3)體溫曲線的繪制:繪制體溫曲線用藍筆。
1)體溫符號:口腔溫度以藍“●”表示,腋下溫度以藍“×”表示,直腸溫度以藍“○”表示。
2)在35~
3)物理降溫或藥物降溫后30分鐘所測的體溫,繪制在降溫前體溫的相應縱格內,以紅“○”表示,并用紅色虛線與降溫前的體溫相連。下一次體溫應與降溫前體溫相連。
4)當體溫<
5)遇拒測、外出時,前后兩次體溫曲線應斷開不連。
6)如體溫與前次數值差異較大或與病情不符,應重新測量,無誤后在原體溫符號上方寫藍“v”,以示核實過。
(4)脈搏曲線的繪制:繪制脈搏曲線用紅筆。
1)符號:脈搏以紅“●”表示,心率以紅“○”表示,相鄰符號用紅線相連。要求符號大小一致,連線平直。
2)當體溫與脈搏重疊時,先繪制體溫符號,再用紅筆在體溫外面畫紅圈表示脈搏。
3)若有脈搏短絀,需同時繪制心率和脈率,并于心率與脈率曲線之間以紅筆畫直線涂滿。
(5)呼吸記錄:呼吸次數用藍筆以阿拉伯數字記錄,相鄰兩次呼吸次數應上下錯開;也可繪制呼吸曲線(呼吸用藍“●”表示)。
(6)底欄填寫用藍筆以阿拉伯數字記錄,免寫計量單位(體溫單前已注明)。
1)大便次數:每24小時填寫前一日的大便次數。①如未解大便記“
2)出入液量:單位為“ml”,在相應欄內記錄前一日24小時的統計數字。
3)尿量:單位為“ml”,記錄前一日24小時的總尿量。
4)血壓:單位為“mmHg”,以分式表示。次數按護理常規或醫囑進行,新入院病人應測量血壓并記錄,住院期間每周至少記錄一次。
5)體重:單位為“kg”,新入院病人應測量體重并記錄,住院期間每周至少記錄一次。如因病情不能測量體重,可記為“臥床”。
6)空格:作為機動用,根據病情需要可記錄痰量、抽出液、特殊用藥、腹圍、藥物過敏等。
7)頁碼:用藍墨水或碳素墨水筆逐頁填寫。
(二)醫囑單
醫囑是醫生根據病人病情需要所擬定的書面囑咐,由醫生開寫,醫護人員共同執行。目前有的醫院直接將醫囑寫在醫囑單上,有的醫院直接將醫囑輸入計算機,各有不同。但醫囑單是護士執行醫囑的依據。
1.醫囑的內容 包括開寫醫囑的日期、時間,病人的床號和姓名,醫生和護士簽名;護理常規、護理級別、隔離種類、飲食、臥位、藥物治療、其他治療、各種檢查、化驗等。如藥物治療應寫明藥名、濃度、劑量、用法、時間,手術治療應寫明手術名稱、時間、麻醉種類、術前準備等。
2.醫囑的種類
(1)長期醫囑:醫囑自開寫之日起,有效時間在24小時以上,當醫生注明停止時間后失效。
(2)臨時醫囑:醫囑有效時間在24小時以內,一般只執行1次,并應在短時間內執行,有的臨時醫囑須立即執行,有的限定執行時間。
(3)備用醫囑:包括長期備用醫囑(prn)和臨時備用醫囑(sos)。
1)長期備用醫囑:指有效時間在24小時以上,需要時使用,醫生注明停止時間醫囑方為失效,并需注明間隔時間。
2)臨時備用醫囑:僅在12小時內有效,必要時使用,只執行1次,過期尚未執行即失效。
3.醫囑的處理
(1)醫囑的處理原則:先急后緩,先臨時后長期,先執行后抄寫。即先執行臨時醫囑,再執行長期醫囑,最后轉抄到醫囑單上,執行者簽全名。
(2)醫囑的處理方法
1)臨時醫囑:醫生直接寫在臨時醫囑單上。護士先將其轉抄到各種臨時治療單或治療卡上,需立即執行的臨時醫囑應安排護士馬上執行,注明執行時間并簽全名。
2)長期醫囑:醫生直接寫在長期醫囑單上。護士先將其分別抄至各種長期治療單或治療卡上,核對后簽全名。
3)長期備用醫囑:醫生直接寫在長期醫囑單上。需要時,護士每次執行后在臨時醫囑單上記錄,注明執行時間并簽全名。
4)臨時備用醫囑:醫生直接寫在臨時醫囑單上,12小時內有效。執行后注明執行時間并簽全名。過期未執行自動失效,由護士在該醫囑后用紅筆注明“未用”兩字。
5)停止醫囑:醫生直接在長期醫囑單相應醫囑的停止欄內注明日期、時間、簽名。護士在各有關治療單或治療卡上注銷該醫囑,寫明停止日期、時間并簽名。
6)重整醫囑:長期醫囑調整項目較多時,以及病人轉科、手術、分娩時,均需要重整醫囑。
4.注意事項
(1)護士在處理醫囑的過程中,應認真、細致、及時、準確,字跡整齊、清楚,不得進行涂改。
(2)所有醫囑必須有醫生簽名方為有效。一般情況下不執行口頭醫囑,在手術過程中或搶救時,醫生提出口頭醫囑,護士必須復誦一遍,雙方確認無誤,方可執行。搶救結束后,須由醫生及時補寫醫囑。
(3)護士應嚴格執行醫囑,但不能機械地處理和執行,如有疑問,應核對清楚,無誤方可執行。
(4)嚴格執行查對制度。醫囑須每班小查對,每日查對,每周應進行總查對,查對者在登記本上注明查對時間,并簽全名。
(5)對需下一班執行的臨時醫囑,應進行交接班,并在交班記錄上注明。
(三)特別護理記錄單
特別護理記錄常用于危重、搶救、大手術后、特殊治療后需嚴密觀察病情變化的病人,利于及時了解病情的動態變化和治療、護理的效果。
1.記錄內容包括:生命體征、神志、瞳孔、出入液量、用藥情況、病情動態變化、各種治療和護理措施及其效果等。
2.記錄方法
(1)用藍墨水筆填寫眉欄各項,包括病人的姓名、科別、病室、床號、住院號、頁數等。
(2)上午7時至下午7時用藍墨水筆記錄,下午7時至次晨7時用紅色水筆記錄。
(3)出入液量應每12小時和24小時作一總結,并記錄于體溫單上。
(4)應詳細記錄病人的病情變化、癥狀表現、治療、護理措施及其效果。簽全名。
(四)病室報告
病室報告是值班護士對病區內病人的動態變化所作的書面交班記錄。
1.書寫要求
(1)病室報告應于各班交班前書寫完成。
(2)各班均用藍墨水筆書寫,要求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寫完簽全名。
(3)“特殊交班”應書寫各班需要交代的相關事項,文字應簡明扼要。
(4)病人動態內容的書寫要求各班之間應空一行。
2.書寫順序
(1)填寫眉欄各項:用藍墨水筆填寫,包括病室、日期、原有病人數、出院、轉出、死亡、新入院、轉入、現有病人數、手術、分娩、病危、病重、外出、特護人數、一級護理人數等。
(2)書寫交班報告的順序:按出院、轉出、死亡、新入院、轉入、手術、分娩、病危、病重等順序逐項書寫,每項依床號順序排列。
3.交班內容
(1)病人出院、轉出、死亡、新入院、轉入、手術、分娩等,應寫明床號、姓名、診斷和時間。
(2)病危、病重等病人,應交代人數、床號、姓名。
(3)特殊交班情況應簡明扼要。